慈善活动和慈善组织法(俄罗斯)
最后更新 2021-06-29
俄罗斯为调整慈善组织的组织与活动而制定的法律。
1995年7月7日由俄罗斯国家杜马通过,俄罗斯联邦总统签署联邦法律第135号令批准,自1995年8月11日实施。确认慈善活动的法律调整原则,规定国家权力机关和地方自治机关支持慈善活动的可行方式,规定慈善组织成立和活动的特点,以便使慈善活动在俄罗斯联邦境内得到广泛的传播和发展。共有五章二十五条。第一章“总则”规定了慈善活动的概念、目的、立法、权利、参与人,慈善组织的定义和形式。其中规定了慈善组织成立的形式可以是社会组织(社会联合组织)、基金会、事业单位,也可以是联邦法律为慈善组织规定的其他形式。第二章“慈善组织的成立程序和终止活动的程序”规定了慈善组织的创始人是自然人和法人,慈善组织的国家登记、最高管理机关、改组和解散。其中规定慈善组织的最高管理机关是慈善组织依照其章程规定程序组建起来的合议制机关。第三章“慈善组织实施活动的条件和程序”主要内容有:慈善组织的活动开展,慈善组织的分支机构和代表处,慈善组织的联合组织(协会和联合会),慈善组织财产的来源和规划。规定慈善组织无权将自己的资金和财产用于向政党、政治运动、政治小组提供支持。第四章“慈善活动的国家保障”规定国家权力机关和地方自治机关对慈善活动的支持,慈善活动实施的监督和慈善组织的责任,国际慈善活动的实施,外国公民、无国籍人士、外国组织和国际组织在俄罗斯联邦境内的慈善活动。第五章“最后规定”是关于本联邦法律的生效时间、过渡时期的等级问题及相关问题的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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