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3年12月,毛泽东在审阅中共中央宣传部编写的《为动员一切力量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而斗争——关于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学习和宣传提纲》稿时,加写和改写的三段文字。收入《毛泽东文集》第6卷。
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毛泽东从1952年下半年开始提出,1953年6月15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做了比较完整的表述,8月正式写到周恩来在1953年全国财经工作会议上的结论中。自此全国掀起了学习和宣传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热潮。为使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明确我国过渡时期头几年中错综复杂的问题,尤其是科学认识我国革命性质的转变及带来的工作任务的复杂性,毛泽东写下了这篇文献,并在该文献中将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完整表述确定下来。
(1)要科学认识革命性质的转变及过去三年我们的工作任务。“标志着革命性质的转变、标志着新民主主义革命阶段的基本结束和社会主义革命阶段的开始的东西是政权的转变,是国民党反革命政权的灭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并不是说社会主义改造这样一个伟大的任务,是说在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就可以立即在全国一切方面着手施行了。”过去两三年,我们为准备社会主义改造的条件,着手在农村解决了封建主义和民主主义的矛盾,并相继完成了土地改革;在城市接收官僚资本主义企业,建立了社会主义的国营商业和合作社商业,并对私人资本主义企业采取了国家资本主义的措施。
(2)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完整内容表述是:“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党在这个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对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条总路线是照耀我们各项工作的灯塔,各项工作离开它,就要犯右倾或“左”倾的错误。
(3)实现国家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才有利于社会生产力的迅速向前发展,才有利于在技术上起一个革命,才有利于改变我国工农业落后的面貌,进而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才有利于稳固国防,巩固人民政权。毛泽东还提出了完成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时间表:“要完成这个任务,大约需要经过三个五年计划,就是大约十五年左右的时间(从一九五三年算起,到一九六七年基本上完成,加上经济恢复时期的三年,则为十八年,这十八年中已经过去了四年),那时中国就可以基本上建设成为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