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4~1971)
中国无产阶级革命家、政治家、社会活动家;著名的法学家和教育家。
学名维鋆,字焕南,湖南宁乡人。1905年考取晚清秀才,进入一家蒙馆教书。1918年至1919年,积极参加五四运动。1921年由毛泽东、何叔衡等人介绍加入新民学会。1923年加入中国国民党,192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28年3月,到上海主编中共中央机关报《红旗》,后又负责《上海报》的组织领导工作。1931年赴湘鄂西革命根据地,任湘鄂西省委政治秘书、湘鄂西中央分局文化部副部长等职,并主编省苏维埃机关报《工农日报》。1932年7月,在洪湖被国民党军队逮捕,年底经营救获释。1933年1月到上海总工会工作,5月到中央苏区任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秘书和毛泽东的秘书。1934年起任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秘书长兼中央政府机关党总支书记。1934年参加长征。1935年11月任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西北办事处经济合作指导委员会主任,后任西北办事处内务部部长、秘书长。1937年7月到兰州八路军驻甘肃办事处任中共中央和毛泽东主席的代表,9月起任陕甘宁边区政府高等法院院长。1940年9月至1941年5月,任中共陕甘宁边区中央局副书记,兼任陕甘宁边区政府秘书长、党团书记。1945年4月出席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1946年6月起任中共中央法律问题研究委员会主任委员。1948年9月起任华北人民政府司法部部长。1949年9月,参加制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并作为法学界代表出席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新中国成立后历任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政务委员、中央人民政府法制委员会委员、政务院政治法律委员会委员。1949年11月至1955年3月,任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1959年4月至1965年1月,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1965年1月当选为政协第四届全国委员会副主席。1971年6月15日在北京病逝,享年87岁。主要著作收入《谢觉哉文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