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何时生效、何时失效以及对生效前所发生的行为是否具有溯及力。
刑法的生效时间,通常有两种规定方式:①自公布之日起生效。一般是一些单行刑法采用的做法。②公布之后经过一段时间再生效。如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于1997年3月14日通过,同年3月18日公布,同年10月1日起施行。
刑法的失效时间,基本上也分为两种方式:①由国家立法机关明确宣布某些法律失效。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452条第2款就明文规定废止15个单行刑法。②自然失效。即新法施行后替代了旧法,使原有法律自然失效。
刑法的溯及力问题是刑法的时间效力的核心问题。指刑法生效后,对于其生效前未经审判,或者判决尚未确定的行为是否适用的问题。如果适用,则具有溯及力,否则就没有溯及力。
(作者:于志刚)
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