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贸易组织成立之后通过的首个多边协定,也是多哈发展议程启动后通过的唯一一个多边协定。
2013年12月7日世界贸易组织巴厘岛部长会议通过。2014年11月27日世界贸易组织总理事会通过《修正<马拉喀什世界贸易组织协定>议定书》,将《贸易便利化协定》纳入附件1A,位列
协定包括三部分,共24个条款。第一部分(第1~12条)是该协定的主要部分,规定了各成员在贸易便利化方面的实质性义务,促进货物转移、放行和通关的相关规则,主要包括:信息公开和提供,规章生效前的评议机会、信息及磋商,货物实际进口前对相关申请的预先决定,复议或审查程序,促进公正、非歧视和透明的其他措施,与进出口相关的税费规定,货物的放行和通关,边境机构合作,海关控制下的货物转移,与进出口和转运相关的手续,自由转运,海关合作,机构安排。第二部分(第13~22条)规定了发展中国家成员和最不发达国家成员的特殊差别待遇规定,主要是有关实施宽限期的规定和提供援助的规定。第三部分(第23~24条)是协定的最后条款部分,规定该协定对所有成员均有约束力,该协定不得解释为削弱成员根据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承担的义务,也不得解释为削弱成员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