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铁路运输、铁路建设、铁路安全与保护过程中形成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自1825年英国修建第一条铁路以来,各国纷纷开展铁路立法。美国国会于1887年颁布了《管制商务法》,主要目的是处理与州际铁路运输运价等相关事务,该法是美国运输立法的基础。此后,美国对该法进行了修订并颁布了一系列专门的铁路法。英国于1921年颁布了运输法,开始对铁路进行规制。1993年颁布的《铁路法》标志着英国铁路私有化改革的开始。20世纪90年代以来,德国积极促进政府机构与铁路业务分离,颁布了包括1993年《铁路新秩序法》在内的一系列法律法规。
在中国,广义的铁路法可分为三部分:①铁路货物运输法,主要有《铁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②铁路旅客运输法,主要有《铁路旅客运输安全检查管理办法》《铁路旅客运输规程》《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③铁路技术性规范,主要有《铁路安全管理条例》《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家处置铁路行车事故应急预案》等。
狭义的铁路法特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该法于1990年9月7日由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自1991年5月1日起施行,分别于2009、2015年进行修正。共6章74条,包括总则、铁路运输营业、铁路建设、铁路安全与保护、法律责任、附则。主要内容有:①铁路的类型。包括4种:由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管理的国家铁路;由地方人民政府管理的地方铁路;由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管理,专为本企业或本单位内部提供运输服务的专用铁路;由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管理的与国家铁路或者其他铁路线路接轨的岔线,即铁路专用线。②铁路运输营业。铁路运输企业应保证旅客和货物运输的安全,使列车正点到达;应保证旅客按车票载明的日期、车次乘车,并到达目的站;应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旅客运输服务工作、防止对铁路沿线环境的污染;应按照铁路运输合同约定的期限或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规定的期限,将货物、包裹、行李运到目的站;应对承运的货物、包裹、行李自接受承运时起到交付时止发生的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或者损坏承担赔偿责任。旅客应当持有效车票。托运人应如实填报托运单并交足费用;按照包装标准包装或妥善包装货物。收货人应按期限及时领取货物。发生铁路运输合同争议的,可通过调解、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③铁路发展规划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国防建设的需要制定,并与其他方式的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相协调。④规定铁路安全与保护以及铁路安全事故的处理。⑤法律责任。违反铁路法规定的主体,将根据其行为性质和严重程度分别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
• 张长青,郑翔.铁路法研究.北京:北京交通大学出版社,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