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尔登,J.
最后更新 2021-06-23
(1584-12-16~1654-11-30)
英国法学家、历史学家。
生于萨塞克斯郡。16岁进入牛津大学哈特学院,4年后进入伦敦克利福德法学院学习法律,后进入律师会馆,8年后进入一家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工作。
长期的法律知识学习和实践,使塞尔登成为一位知识渊博、经验丰富的知名律师,人们称他为“意见提示者”。塞尔登以“自由高于一切”为座右铭,全力为自由和民主而呐喊、斗争。17世纪20年代初,参与议会事务,并成为议会党的领导人之一。1628年,与E.科克大法官共同起草了英国新自由大宪章《权利请愿书》,获得议会通过。之后,因为参与“货物被查封事件”,得罪了下议院议长以及查理国王而被逮捕送进伦敦塔监狱,后又转移到马歇尔希监狱,最后被关进威斯敏斯特的城楼,直到1631年5月被释放。
塞尔登对世界法和法学的贡献,体现在他的一系列著作上。1614年出版了《荣称论》;1616年出版了《首席法官福蒂斯丘的英格兰法的注释》;1617年出版了《诸神论》《犹太人的结婚与离婚》以及《什一税史》;1618年将与荷兰国际法学家H.格劳秀斯的辩论集结成书,出版了《海洋闭锁论》。在这些作品中,塞尔登表达了强烈的法的自由主义、民主主义以及对国王和教会专制统治的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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