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指由于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
从危害结果看,本罪与故意杀人罪相同,区别在于主观不同。如擦枪不慎走火射死他人。同时,过失行为只有已经造成他人死亡时,才构成过失杀人罪;故意杀人虽然没有造成死亡,也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如果行为人没有预见而且不可能预见死亡结果的发生,不负刑事责任。过失致人死亡刑法上另有明文规定的,依照有关规定定罪处罚。如汽车司机开车不慎撞死他人,按交通肇事罪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3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作者:王作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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