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斯纳,R.A.
最后更新 2021-06-22
(1939-01-11~ )
美国法学家、思想家。
出生于纽约市一个中产阶级犹太家庭。本科就读于耶鲁大学。1962年毕业于哈佛大学法学院。毕业后曾担任自由派大法官W.布伦南助手。后进入联邦贸易委员会和联邦司法部法律顾问办公室。1968年进入学界,受聘于斯坦福大学法学院,一年后转至芝加哥大学法学院任教。从这时起,波斯纳逐渐从自由派转向保守派。1973年出版的《法律的经济分析》,奠定了他作为法律经济学代表人物的地位。1981年被里根总统提名出任联邦第七巡回区上诉法官,1993~2000年担任该上诉法院的首席法官。
波斯纳认为,法律以及法律体系应当以财富最大化的效率标准作为基本准则,以财产法、合同法和侵权法为主体的普通法秩序,在历史演进的过程中就体现了法律对效率的追求。基于这样的研究,波斯纳批判了美国自罗斯福新政以来所确立的规制国家,暗合了自1980年前后美国保守主义政治的时代主题。除法律经济学外,波斯纳的研究领域还包括法理学、法社会学、法律与文学等诸多法律交叉学科。主要著作有《法理学问题》《超越法律》《道德与法律理论的疑问》《法律与文学》《性与理性》《司法的经济学》《法律、实用主义与民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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