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广播电视委员会
最后更新 2018-12-20
新加坡媒体管理机构。
1994年10月1日成立。宗旨是发展高质量的广播电视事业,建立一个信息、文化发达的社会。1994年实施新的广播法,新加坡广播公司分解为四家独立的股份公司:新加坡电视公司、新加坡第十二频道、新加坡广播公司、新加坡国际传媒通信公司,各自独立经营。由广播电视委员会管理,其中新加坡国际传媒通信公司负责地面电视和广播的传送业务,由国家拨款支持。其他三家的经费大部分依靠广告收入;它们有义务播送一定时间的公共服务节目,作为回报,从国家征收的视听费(包括电视收视费和汽车广播收听费)中获得一定的份额。有线电视由新加坡有线电视公司经营。1996年3月发表《互联网运行准则》和《互联网行业准则》,对于互联网传播的广播电视服务由媒体管理机构进行规制。
词条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