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交响乐团
由国民政府行政院副院长孔祥熙、立法院长孙科发起,马思聪筹组,1940年5月1日成立于重庆江北观音桥新村,并于同年6月,在重庆中山公园举行建团首场音乐会。隶属于国民政府教育部,为历史上政府创办的第一个国家级交响乐团。孔祥熙任名誉指导长,孙科任指导长,指导委员有:陈立大、陈果夫、朱家骅、曹浩霖、陈铭枢、罗家伦、毛庆祥、黄仁霖、高震、陈绍宽、王东原、周钟岳、傅秉常、刘维炽、宋美龄、曾虚白、杭立武、尹葆宇、何应钦、王世杰、顾毓秀、邵立子、吴铁城、董显光、王泊生、顾祥群、张伯苓、张治中、梁寒操、郭泰祺、又国巅、宋庆龄、宋霭龄、张维翰、蒋复璁、陈炳章等。团长、副团长由司徒德、马国霖担任。指挥先后由马思聪、郑志声、林声翕担任。团员先后有黎国荃(首席小提琴兼副指挥)、王人艺(首席小提琴)、吴豪业(第一小提琴)、刘静(第二小提琴)、孟秋(中提琴)、马思琚(大提琴)、关燮臣(低音大提琴)、郝志岑(长笛)、杨林翼(双簧管)、吴金保(单簧管)、史广汉(大管)、杨少桂(圆号)、方卓(小号)、刘振声(长号)、李慧德(定音鼓)等约60人。乐队编制分弦乐、管乐(又分木管、铜管组)、打击乐等组,是一个基本健全的双管编制的西方管弦乐队。该团成立的主要目的为:“提高我国音乐文化水平;推广与普及音乐运动;介绍西洋进步音乐;创造中华民族之新音乐”。乐团在成立不到一年的时间里,演出30余场,演奏曲目为L.van贝多芬《第三交响曲》(英雄)、《第五交响曲》(命运)、《第六交响曲》(田园),W.A.莫扎特《g小调交响曲》,A.P.包罗廷《第二交响曲》,M.P.穆索尔斯基《荒山之夜》,P.I.柴科夫斯基《第六交响曲》(悲怆)以及马思聪创作的小提琴独奏《内蒙组曲》等。
此后除在当地举行定期音乐会外,乐团还分赴西南各大中城市进行巡回演出。1943年初在首次赴云南昆明巡回演出的旅途中,不幸遭遇车祸,致使团员和乐器等均受到极大程度的伤亡与破坏。但在国民政府和社会各方的支持和帮助下,该团重整旗鼓很快恢复正常排练和演出。1946年4月乐团随教育部迁往南京。在上海、杭州等南方各大城市仍进行频繁的巡回演出。1947年是演出的高峰年,共演出了39场音乐会,演奏水平以及曲目内容都有较大提高和改变,演奏的作品为《俄培隆》前奏曲(韦伯)、《致新大陆》交响曲(A.德沃夏克)、《e小调小提琴协奏曲》(F.门德尔松)、《未完成》交响曲(F.舒伯特)、《印第安》组曲(马克道维尔)、《西藏音诗》(马思聪)等。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该团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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