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8-01-11~1940-03-05)
中国民主革命家、思想家、教育家、美育实践家。字鹤卿,号孑民。
生于浙江绍兴,卒于香港。17岁中秀才,22岁中举人,25岁获进士,1894年被授翰林院编修。中日甲午战争后,开始广泛学习西方先进文化。在时代变革的感召和西学新知的诱发下,思想日趋进步,同情、倾向维新。1898年“戊戌变法”的失败,促使他反省和批判旧制度的不合理并努力摆脱其影响;同年10月,毅然抛却功名,弃官离京返乡,先后被聘为中西学堂总理、南洋公学特班总教习等职,决心兴办教育,以新学来培养革新人才。1902年4月,参与发起成立中国教育会,被举为会长;同年9月和12月,先后创办爱国女校和爱国学社。1903年5月,把“唱歌”列为女校的正式课程,是中国近代音乐史上最早在学校开设音乐课的教育家之一。
1905年10月加入中国同盟会,任上海分会会长,投身反清革命。因不满足于由日文书籍学习西方文化,决意去欧洲留学。1907~1926年曾先后5次赴欧美留学、考察。1908年入莱比锡大学就读。1912年任中华民国首任教育总长,提出了军国民教育、实利主义教育、公民道德教育、世界观教育、美感教育等“五育”并举的教育方针;9月再往德国莱比锡大学攻读。1913年9月,赴法国留学并从事译著工作,参与组织勤工俭学会、华法教育会,推动了日后具有深远影响的中国学生留法勤工俭学运动。1917年1月,出任北京大学校长,积极倡导并实行思想自由、兼容并包的办学方针;锐意改革,整顿学风,大力提倡民主与科学,使北京大学面貌焕然一新,成为思想解放运动和文化运动的摇篮。其间,他把美育贯彻到教育中去,除亲自讲授“美学”课程外,积极倡导、扶植、赞助建立各种与美育有关的书法、画法、音乐等学术研究团体。1918年5月,特请王露来北大演奏古琴、琵琶,并聘其为国乐导师。后又聘
他是把美学理论运用于中国近代教育的第一人。发表了《以美育代宗教》《文化运动不能忘了美育》等一系列文章,并四处演讲,深刻揭示了美育对激励人生奋发、忘我精神与养成高尚情操、健全人格的积极作用;他还规划全民实施美育的蓝图,发表《美育的实施方法》,提出了完整而系统的措施。从家庭美育到学校美育到社会美育,贯穿一个人从生到死的整个过程,涵盖整个社会的生活层面。是中国近代美育事业的开拓者和主要奠基人。
他的音乐观,比较完整、集中地体现在1916年为华工学校师资班编写的《音乐》讲义、1919年北京大学音乐研究会举办的一次“音乐会”上的“演说词”、1920年为音乐研究会创办的《音乐杂志》撰写的“发刊词”,以及1927年国立音乐院成立典礼上所做的“开幕词”中。在音乐教育上力主“共同研究至高尚之乐理,而养成创造新谱之人才,采西乐之长,以补中乐之缺点,而使之以时进步”。中国近代专业音乐教育事业,是在他的倡导并参与实践下开创而逐步发展起来的,开创一代新风,酿成一大潮流,影响到全国,收果于后世。
著作有多种版本的《蔡元培全集》和各种专题文集。1986年成立中国蔡元培研究会。与此同时,于20世纪80年代,中国音乐界也启动了对蔡元培与音乐教育的研究,其成果有《蔡元培先生与音乐教育》(《音乐艺术》,1980年第1期)、《蔡元培遇事想到音乐》(《中央音乐学院学报》,1989年第4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