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的政绩考核评价体系,是促进各级领导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的需要,对于形成促进科学发展导向、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构建科学的政绩考核评价体系具有鲜明的时代背景。长期以来,政绩考核评价机制不完善,考核内容模糊笼统,存在重“显绩”轻“潜绩”问题,考评主体和方式比较单一,考评方法不够科学,考核评价缺乏科学性和准确性,导致一些地区和干部只注重眼前发展、不考虑长远,单纯追求经济增长,不注意发展的质量,忽视群众利益,造成民生建设滞后、生态环境趋于恶化、发展失衡问题严重等,迫切需要解决。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促进领导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要改革政绩考核机制,着力解决“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要完善发展成果考核评价体系,纠正单纯以经济增长速度评定政绩的偏向。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进一步强调,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政绩考核评价体系和奖惩机制,调动各级干部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必须完善政绩考核评价体系,健全科学的政绩考核评价体系,形成重德才、重实绩的用人导向。这为新时代强化干部政绩考核工作指明了方向。
完善科学的政绩考核评价体系,必须按照五大发展观念的要求,纠正单纯以经济增长速度评定政绩的偏向,加大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产能过剩、科技创新、安全生产、新增债务等指标的权重,更加重视劳动就业、居民收入、社会保障、人民健康状况。改革完善实绩考核指标体系的设置,完善考核办法,健全奖惩机制,切实把各级干部的主要精力转变到转方式、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上,避免以高投入、高排放、高污染换取经济增长速度。
2013年12月,中央组织部专门印发了《关于改革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的通知》,对政绩考核内容、指标评价等重点内容作了明确规定,进一步完善了干部考核评价制度。
政绩考核评价不再单纯以经济增长速度论英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