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观政策要稳
最后更新 2018-09-05
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为经济结构性改革营造稳定的宏观经济环境。
2013年4月25日,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召开的研究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会议上,首次提出“宏观政策要稳”。2015年11月10日,习近平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上对“宏观政策要稳”做了具体阐述。
宏观政策要稳,就是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适度扩大总需求,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保持供给与需求平衡,为经济结构性改革营造稳定的宏观经济环境。宏观政策要稳,就是避免过度的财政赤字和发债,避免过度投放货币,防止出现通货膨胀。宏观政策要稳,主要针对的是当前中国面临的重大不稳定因素,宏观政策稳住,才能避免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走极端造成经济大起大落。应在宏观政策稳定的基础上,加强经济预测研究与政策预研储备,采取合理的调控政策组合,促进国民经济健康稳定发展。
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新闻联播,201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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