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尊重离婚自由的前提下,婚姻双方如果自愿申请协议离婚,婚姻登记机关在收到申请的一定期限内,任何一方当事人都有权撤回申请,从而终结协议离婚程序的时期。《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离婚冷静期为30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195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婚姻法》)颁布之后,至今经历了3次修改。
《婚姻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制定的第一部法律,彻底废除了以包办强迫、男尊女卑、漠视子女利益为特征的封建主义婚姻家庭制度,是婚姻家庭制度中的一次重大革命,使男女平等、恋爱婚姻自由的思想被普遍接受。第17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区人民政府查明确系双方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确有适当处理时,应即发给离婚证。”
1980年全国人大对《婚姻法》进行第一次修订,对部分规定进行增减和调整,首次将“感情破裂”确认为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1989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人民法院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可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14种情形。
2001年《婚姻法》迎来第二次修订。与离婚条款有关的主要变动为:增加了“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的要求;增加了“有以下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的内容,包括重婚、家暴、分居满两年、赌博吸毒屡教不改等;增加了父母离婚后对子女行使探望权利的相关表述。
为配合《婚姻法》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婚姻登记法规也经历了较大变化。2003年《婚姻登记条例》不再将“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作为申请离婚登记必要条件,并要求“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进一步简化了当事人在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的条件和审查程序,大大缩短了办理离婚手续的时间。这导致离婚率呈持续上升趋势,协议离婚比例逐渐提高。民政部公布的数据显示,2003年以来中国离婚率连续15年上涨。每年离婚登记数量高居不下,2019年为415.4万对。结婚2~7年成为离婚的高峰期,“闪婚”“闪离”屡见不鲜,防止轻率离婚成为了全社会共识,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持续呼吁修改法律,希望切实解决此问题。经过各方共同努力,在2021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里增加了“离婚冷静期”的规定,从而将离婚登记程序调整为“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5个步骤。
为了防止冲动离婚,很多国家都有类似“离婚冷静期”的规定,例如韩国的“离婚熟虑期”(1~3个月)、英国的“离婚反省期”(9个月)、德国的“离婚等待期”(12个月)等。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夫妻双方如果希望离婚,可以选择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协议离婚方式比较常见,指夫妻两人自愿离婚的,必须去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申请离婚,具有速度快和成本低的特点;诉讼离婚是夫妻中要求离婚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诉讼离婚最快时间一般为3个月,如果第一次法院没有判决离婚,则要等6个月的禁诉期,禁诉期届满后才能第二次提起诉讼,因此时间较长。离婚冷静期只适用于协议离婚,对诉讼离婚的程序不产生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77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30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根据上述规定,在第一个30日里,任何一方都可以撤回离婚申请;在第二个30日里,任何一方都可以放弃离婚申请。因此,离婚冷静期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夫妻双方冲动草率离婚的可能性。
中国传统文化中,家庭是社会的基础,稳定的婚姻家庭关系是创建和谐社会的前提。离婚冷静期的规定,一方面让当事人有更加充足的时间重新审视双方感情存续的可能性、离婚协议的合理性,特别是涉及财产分配和子女照顾的内容;另一方面也能有效限制社会上部分以“假离婚”名义规避买房限购限贷政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不法行为的发生。据民政部统计数据显示,2021年上半年,全国离婚登记人数96.6万对,比2020年同期减少了62.88万对,比2019年同期减少了107.2万对,反映出离婚冷静期制度已经发挥了较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