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对集中力量打好改革攻坚战、推进全面深化改革提出的总目标和总要求。2018年7月6日,习近平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指出要激发制度活力、激活基层经验、激励干部作为,扎扎实实把全面深化改革推向深入。
习近平对“激发制度活力”的强调,揭示了制度在全面深化改革进程中的重要作用。改革开放以来,对制度的理解经历了一个不断深化的过程。从认为制度就是“立规矩”,到靠制度突破困境、用制度盘活资源、以制度提高效能,制度在全面深化改革进程中发挥着约束引领、束河冲沙的重要作用。
重视制度的“破”与“立”,以制度变革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已经成为中共十八大以来重要的改革方法论。制度活力被激发,体现为“破”与“立”的辩证法贯穿于各项改革事业:用制度完善顶层设计,释放改革活力;靠制度破除体制机制弊端,约束改革风险。
改革进入攻坚期,牵一发而动全身,一处不到位,处处受牵制,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构建起一整套更加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可谓至关重要。对需要中央层面解决的事项,要列出清单,统筹考虑,分类处理;需要地方解决的问题,要进一步抓好政策落地、制度落实,务实研究解决有关问题。
当前,改革在很多领域突入了“无人区”,改革者需要深入理解改革大局,在具体的改革领域开拓新的制度方案。改革历程表明,制度反映着观念和思想,更凝聚着改革实践;制度活力存在于每一个具体的改革领域,也蕴藏在所有期待美好明天的人们内心。激发制度活力,需要让基层实践和制度成果良性互动,从而推动更大范围的改革事业。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人民在认识和实践上的每一次突破,无不得益于基层探索和顶层设计的良性互动。
中国地域差别大,改革无先例可循,无现成模式可搬。鼓励基层的自发探索、发挥群众的首创精神,在局部范围内进行差异化的改革尝试,既可以降低改革的试错成本,也能够找到与基层实际相适应的改革方法。摸着石头过河、注重激发基层活力,从小范围的自发探索开始,最终由点及面、因小见大,上升为普遍性制度安排,是中国改革以来的重要经验。
进入新时代,这一经验日益成为自觉的改革安排,上升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方法论。习近平反复强调,“推动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良性互动、有机结合”“鼓励和允许不同地方进行差别化探索”。加强顶层设计,才能为基层探索指明正确方向,避免基层探索的无序化;允许试错、宽容失败,才能最大限度激发基层探索、多元尝试的活力。
干部干事的状态,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事业呈现的状态。不论是新发展理念的落地生根,还是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都离不开广大干部的主动作为、奋发有为。中共十八大以来,一批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突破,一批重要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实践创新成果形成,同样离不开一大批党员干部闯关夺隘、敢打敢拼的闯劲,滚石爬坡、不懈探索的韧劲。
选好用好干部、激励干部作为,这是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群众战胜一切困难、从胜利走向胜利的一个重要原因。改革开放以来,从“拥护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知识、懂专业、锐意改革”,到“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好干部的标准与时俱进,但敢于担当、锐意改革的要求始终如一。中共十八大以来,启动全国县委书记轮训、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等一系列干部管理制度变革,贯穿着“让改革者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鲜明导向,目的就是调动广大干部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既凝聚了改革发展的共识,也激发了党员干部的奋斗激情。
对干部而言,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尽多大责任才会有多大成就。现实中,少数党员干部还有一些消极负面的思想,如“不思进取、为官不为”的懈怠,“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消极,“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的明哲保身。凡此种种,如果放任自流,就可能成为影响改革进程的“软钉子”。解决这些问题,一方面要靠制度发力,坚持正确用人导向,把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促进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另一方面需要干部有自我革新的勇气和胸怀,砥砺担当的宽肩膀,练就成事的真本领,少算一点个人得失的“小账”,多算一些顾全大局的“大账”。
2019年10月28日,贵阳市开阳县花梨镇花梨村村支书况培友(左)在村民曹钦正(右)家走访,为村民致富出谋划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