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软件保护指令》
最后更新 2017-09-30
欧洲共同体在计算机程序法律保护问题上统一的著作权保护体系。
《计算机软件保护指令》于1991年5月14日经欧共体理事会通过。该指令共有11条。序言之中阐述了制定该指令的背景和基本原则,各条则分别规定了计算机软件保护相关的具体制度。该指令要求成员国在1993年1月1日之前通过必要的法律或行政规定,将国内法律与该指令相协调。该指令试图解决欧共体各国在保护期、获得保护的条件、保护范围等方面的差异,建立一个开放的、独立的欧洲计算机软、硬件市场,推进欧洲一体化著作权保护进程。该指令对保护对象、程序作者、反向工程、特殊保护措施等作了详细规定。重点保护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对促进欧洲软件产业发展,增强信息产业的创新能力和竞争能力作出了一定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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