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和专业档案馆从事的专门档案及相关专业文献资料的接收和征集活动。
管理的原则与要求:①依据2011年国家档案局印发的档案规章《国家基本专业档案目录》所确定的各种专门档案的管理主体,根据集中统一管理原则,有效地组织开展相关专门档案的收集,切实维护各种专门档案的齐全、完整、准确、安全,为单位和国家积累宝贵的专门档案财富。②根据各专业主管部门和国家档案行政管理机构制定的相关专门档案管理规范性文件,建立和健全有关专门文件材料的归档制度,明确归档范围、归档时间、归档文件的质量要求,及时开展专门档案的移交和接收工作,确保单位档案部门接收专门档案的质量。③各专业档案馆应依据国家档案馆的接收范围,及时接收具有国家和社会意义的特定范围的专门档案;并根据自身的专门档案管理范围,积极主动地开展有关专门档案和相关专业文献、专业资料的搜集、征集工作。
专门档案收集的方式:接收归档、补充收集、接受捐赠、公开征集、有偿购买、寄存等。其中,接收归档是各单位专门档案收集的主要工作方式。
收集的相关法规和标准:《各级各类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的规定》(国家档案局2011年11月21日公布),《国家基本专业档案目录(第一批、第二批)》(国家档案局分别于2011年10月14日和11月7日印发),《干部档案工作条例》(中共中央组织部和国家档案局1991年4月2日印发)等。
• 《32种专门档案整理方法》编写组.32种专门档案整理方法.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1988.
• 中国档案学会文书处理和档案室学术委员会.专门档案管理问答:第1辑.北京:中国档案出版社,1989.
• 王树启,金慧珠.专门档案管理方法.北京:中国档案出版社,1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