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4~648)
唐代经学家。
字冲远,冀州衡水(今河北衡水市)人。少年时曾跟从隋代经学家、天文学家刘焯学习。隋炀帝大业初年(605),推举“明经”的优秀人才,被授予河内郡博士。秦王李世民平定王世充后,征召他为秦府文学馆学士。唐高祖武德九年(626),晋升为国子博士。唐太宗贞观初年(627),封为曲阜县男爵,转给事中。贞观六年,被任命为国子司业,一年之后又迁太子右庶子,协同魏征撰修《隋史》,并兼任散骑常侍。贞观十一年参与编撰《五礼》,书成之后,晋升为子爵。十二年,拜国子祭酒,主持太学,又奉诏与颜师古等人编写《五经》义训。贞观十六年书成,钦定名为《五经正义》。十八年,其画像被悬挂在凌烟阁,以示荣宠。二十二年卒,陪葬昭陵,赠太常卿,追谥封号宪。
孔颖达主持编撰的《周易正义》,总结了前人的研究成果,虽以王弼、韩康伯《易注》为本,但并不排斥其他各家之学,首创易义与易象互补之说,实际上是对王学进行了一番修正和改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其一,以物象和义理相统一的观点解释八卦和六十四卦的形成。认为八卦模拟自然物象,重为六十四卦亦模拟万物之象,同时又用来显示万物变通之理,并用体用范畴解释物象和义理的关系,即以象为体,以理为用。
其二,通过对“大衍之数”章和“易有太极”章的解释,提出自己的太极观。就筮法说,以四十九根蓍草合而未分为太极,扬弃了从汉易到王弼以不用之“一”为太极的观念;就哲学来说,继承了汉易太极元气说,否定了王弼派的太极虚无实体说。
其三,以道体器用解释有和无,并以阴阳二气及其变化的法则为道为无。认为气无形质,但成为一切有形质事物的本原,宣扬以气为核心的世界观。
其四,以“自然无为”说解释“一阴一阳之谓道”。认为道并非某种实体,而是对阴阳二气自然无为性质或法则的一种称谓,扬弃了以“道”或“无”为虚无实体的观念。
孔颖达的主要著述和贡献,就是主持编撰了《周易正义》《毛诗正义》《尚书正义》《礼记正义》《春秋左传正义》,合称《五经正义》。经官方颁布,此书成为正统的经书注本,对中国经学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尤其是他的易学,企图将义理和象数两大流派调合起来,对玄学派的易学理论进行某种改造和修正,成为由汉易向宋易过渡的桥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