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牙第一宣言》(1899)
最后更新 2018-03-24
中国、奥匈帝国、法国、德国、意大利、荷兰、葡萄牙、俄国、美国等26个国家于1899年7月29日在海牙和平会议上签订的国际条约。又称《禁止从气球上或用其他新的类似方法投掷投射物和爆炸物宣言》,简称《禁止空中轰炸宣言》。
中国清政府于1904年11月21日批准。主要内容是:禁止从气球上或用其他新的类似方法投掷投射物和爆炸物。宣言仅对缔约国之间发生战争时具有拘束力。该宣言是关于空战的唯一国际条约,有效期为5年。1907年海牙和平会议时重订,内容完全相同,有效期规定到第三次海牙和平会议为止。由于第三次海牙和平会议一直未召开,所以这项条约在法律上仍然有效。但第一次世界大战以来,交战国越来越广泛地使用飞行器进行轰炸,宣言的规定实际上完全遭到破坏。1921~1922年的华盛顿会议曾委托一个由美、英、法、意、日、荷等国法学家组成的委员会,研究和起草空战规则。该委员会在海牙草拟的《空战规则草案》未被各国所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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