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武装力量进行检阅的仪式。
国家组织的阅兵,由诸军种、兵种、军事院校、武装警察和群众性武装组织等参加;军队内组织的阅兵,由诸军种、兵种或单一军种、兵种部队参加。阅兵有陆上、海上、空中等方式。通常在重大节日、国家迎送宾客或军队出征、凯旋、校阅、授旗、授奖、开训动员、军事演习、院校学员毕业典礼时举行。目的是展现部队的精神风貌和成就,分为阅兵式和分列式。阅兵式是阅兵者徒步、骑马、乘车或者乘船从受阅部队队列或舰船前通过,进行检阅的仪式;分列式是受阅部队(舰船)列队从检阅台前通过,接受阅兵者检阅的仪式。受阅部队的队列、礼节、着装、装备、场地设置及阅兵形式、阅兵程序等,按有关条令或部队首长的规定组织实施。
参加阅兵式的中国女兵
18世纪,阅兵盛行于普鲁士等西欧一些国家的军队中。18世纪末,开始在俄国军队中广泛举行,彼得堡(今圣彼得堡)每年举行一次大型阅兵,冬季在宫殿广场举行,春季在马尔斯广场举行,军事演习结束和军队节日及纪念日也举行阅兵。1918年5月1日,苏联红军在莫斯科霍登广场首次举行阅兵。国内战争结束后,苏军定期举行阅兵。现代大多数国家的军队都在国庆节等重大节日举行阅兵。
中国人民解放军重视阅兵,在革命战争年代就组织过阅兵活动。1934年8月1日,毛泽东、朱德、周恩来等在江西瑞金首次举行了阅兵。1944年,八路军第359旅奉命开辟新战区出发前,在延安飞机场接受了毛泽东、朱德等领导人的检阅。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决定,把阅兵列为国庆大典的一项重要内容。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国大典,在首都天安门广场举行了盛大的阅兵。1950年10月1日,首都各界40万人在北京天安门广场举行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一周年大会,并举行了阅兵式。1951年10月1日,阅兵式上诸新兵种均有参加。1952年10月1日,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三周年并举行了阅兵式。1953年10月1日,第一个国民经济五年计划实施开始后进行了首次阅兵。1954年10月1日,国庆五周年大阅兵。1955年10月1日,实行军衔制换装大阅兵。1956年10月1日,阅兵式在大雨中进行。1957年10月1日,受阅人数历次最少,外国来宾最多的阅兵式。1958年10月1日,国庆盛大阅兵式中,由工人、农民、学生组成的众多民兵方队出现在受阅队伍中。1959年10月1日,举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10周年阅兵式。此后,连续24年没有举行国庆阅兵式。1984年10月1日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35周年、1999年10月1日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50周年、2009年10月1日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60周年,在天安门广场都举行了阅兵式。2015年9月3日,为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盛大阅兵式在首都天安门广场举行。来自阿富汗、白俄罗斯、柬埔寨、古巴、埃及、斐济、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老挝、墨西哥、蒙古国、巴基斯坦、塞尔维亚、塔吉克斯坦、瓦努阿图、委内瑞拉、俄罗斯等五大洲17个国家的军队方队或代表队,参加了阅兵式。有65位外国国家元首、政府首脑、政府高级别代表、联合国等国际组织负责人、前政要,30多个国家的外军观摩团团长等出席了阅兵式。以抗战胜利为主题举行阅兵式,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来的第一次。
《中国人民解放军队列条令》对阅兵权限、阅兵形式、阅兵程序及师以上部队阅兵、其他部队和院校阅兵、海上阅兵和码头阅兵、空中阅兵都作了明确规定。20世纪80年代以后,在部队和院校中也广泛进行了阅兵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