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主席刘少奇和尼泊尔国王马亨德拉·比尔·比克拉姆·沙阿·德瓦于1961年10月5日在北京签订的划定两国边界的条约。全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尼泊尔王国边界条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该条约在1960年3月21日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尼泊尔国王陛下政府关于两国边界问题的协定》基础上,正式划定了中尼两国间全部1414千米边界。
主要内容有:①中尼两国边界以传统习惯边界线为基础,并在联合进行必要的实地调查和勘察以及根据平等互利、友好互让的原则作出某些调整后,划定两国从西向东的全部边界线走向,线北为中国领土,线南为尼泊尔领土。②双方同意,凡是以河流为界的地段,以河道中心线为界,如果界河改道,除双方另有协议外,原界线维持不变。③在两国边界正式划定后,如果发生任何边界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④条约签订后,由中尼边界联合委员会在两国边界线上竖立必要的永久性界桩,在此基础上草拟一项议定书,详细载明整个边界线的走向和永久性界桩的位置,并附入标明界线和永久性界桩位置的详图。⑤议定书经两国政府签字生效后,作为该条约的附件,其详图将代替条约原附地图。此后,中尼边界联合委员会的任务即告终止。
该条约解决了中尼两国关于边界线的分歧,正式标定了整个边界线,为巩固和发展两国友好关系奠定了基础。1962年夏,中尼双方在实地进行了勘界竖桩工作,并于1963年1月20日签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尼泊尔国王陛下政府关于两国边界议定书》。1978~1979年及1988年,双方进行了第一、第二次边界联合检查。2006年,双方进行了第三次边界联合检查。此次联检对全线98个界桩进行了维护,用全球定位系统精确测量了全部界桩位置,建立了地理信息系统以实现对相关边界事务的数字化管理。2004年11月29~30日,中尼边界第三次联合检查第二次专家会议在尼泊尔首都加德满都举行,双方同意对中尼边界全线进行联合检查,并就拟对界桩所采取的维护措施等问题达成一致。双方同意使用全球定位系统(GPS)技术进行界桩测量并建立中尼边界地理信息系统(GIS)数据库,使边界地区管理与合作更加科学、规范。
1961年9月,毛泽东、刘少奇会见访华的尼泊尔王国国王马亨德拉(前排左七)和王后(前排左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