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洲国家限制军备条约》
最后更新 2021-06-22
中美洲地区第一个限制军备和裁军条约,世界历史上第一个非大国之间订立的限制军备条约。
哥斯达黎加、洪都拉斯、危地马拉、尼加拉瓜和萨尔瓦多五国于1923年2月7日在中美洲国家华盛顿会议结束时签订。1924年11月24日,哥斯达黎加批准后生效。至1925年3月14日5国均予批准。
共10条。主要内容有:①缔约国的军备政策只能根据国内秩序的需要来决定。②缔约国在和平时期的常备军和自卫队规模,即危地马拉5200人、萨尔瓦多4200人、洪都拉斯2500人、尼加拉瓜2500人、哥斯达黎加2000人。③缔约国承诺不向别国输出军备。④禁止缔约国在和平时期持有10架以上飞机。⑤禁止缔约国获得军舰。⑥禁止缔约国使用化学武器。
参考文献
• 世界知识出版社.国际条约集(1917-1923).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1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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