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76-12-25~1948-09-11)
巴基斯坦的缔造者,第1任总督(1947~1948)。
生于卡拉奇一个信奉伊斯兰教的古吉拉特人富商之家,卒于卡拉奇。1892年,进入英国伦敦林肯律师学院学习法律。就学期间开始研究英国政治制度,并结识D.瑙罗吉,受其自由主义思想影响较深。1906年,加入印度国民大会党(简称国大党)。1910年,被孟买穆斯林推选为中央立法议会议员。
1913年,加入全印穆斯林联盟(简称穆盟),但同时忠于国大党。真纳认为,印度穆斯林只有参加争取印度民族独立的斗争才能真正保障自己的利益。印度也只有赢得自治才有进步与繁荣可言,呼吁穆盟在保护穆斯林利益的同时,应“忠于占有更重要地位的国家利益”,因而被认为是印度教徒和穆斯林友好团结的使者。1916年,代表穆盟同国大党签署《勒克瑙协定》。同年,出任穆盟主席并再次当选为中央立法议会议员,连任到印巴分治时为止。1921年初,在非暴力不合作运动纲领问题上同M.K.甘地发生分歧,导致真纳退出国大党。1928年,抵制了西蒙调查团。1929年,提出十四点建议,主要要求穆斯林应在印度各级立法议会中占有1/3席位。1934年,成为穆盟终身主席。直到1938年,真纳一直认为自己是民族主义的印度人,认为每一个真正的民族主义者都应该不计较政党或教派的差异,而为民族的反帝统一战线出力。
教派纠纷的加剧和殖民者的“分而治之”政策,迫使真纳逐渐转变了上述立场。1940年3月,穆斯林联盟拉合尔会议通过《巴基斯坦决议》,真纳指出:“印度穆斯林构成一个国家,拥有自己的文化、文明、语言、文学艺术、建筑、法律、伦理道德、风俗习惯、历法,以及明显的历史和传统特征。”要求英国移交政权时平等对待印度教徒和印度穆斯林。1945年6月,在英国人主持的印度各党派参加的西姆拉会议上,声称在不满足穆斯林要求的情况下穆盟将抵制中央立法议会。真纳不可调和的立场使国大党和穆盟关系趋于紧张。1946年5月,英国内阁使团拒绝了真纳建立巴基斯坦国家的要求;真纳亦拒绝了内阁使团提出的建立印度联邦临时政府的方案,宣布将为建立巴基斯坦而进行直接斗争,规定8月16日为直接斗争日。同年10月,意识到继续抵制各级立法议会和临时政府的做法将阻碍巴基斯坦的早日诞生后,向临时政府派出5名穆盟代表。
印巴分治后,出任巴基斯坦自治领首任总督,指定了全体内阁成员并增设土邦及边境事务部和难民安置部。1947年8月11日,巴基斯坦制宪议会选举真纳为主席,授予他卡伊德-伊-阿扎姆(伟大领袖)的称号,称他是巴基斯坦的凯末尔。巴基斯坦立国后,真纳提出“团结、信仰和纪律”的口号,领导建立了国家银行和最高法院。被誉为“巴基斯坦之父”。
著有《在巴基斯坦总督任内演讲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