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政府间体育运动委员会
最后更新 2021-07-21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下设的体育运动管理机构。简称政府间体委。
1976年4月5~10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国际体育运动理事会的协助下,召开了有101个国家体育部长或高级官员出席的会议,通过了关于建立政府间体育运动常设机构和设立发展体育运动国际基金等建议。1978年11月21日,在教科文组织第20届大会上,政府间体育运动委员会正式成立,大会还通过了政府间体委章程、国际体育运动宪章和国际体育运动发展基金章程等文件。
政府间体委的宗旨是:对教科文组织制定的体育教育、活动计划和执行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尤其是对活动的优先级提出推荐意见;推进国际体育运动的合作以加强各民族间的和平、友谊、理解和相互尊重,帮助会员国协调其体育活动计划;促进《国际体育运动宪章》的传播和采纳;提高对体育教育和体育活动在人格发展中重要性的认识;促进体育教育和体育运动领域的研究,科研作品的收集、分析和发表,项目的实施,人员的培训和交流,以及地区性学术会议和研讨会的举办,鼓励体育教育和体育运动民间组织与媒体、非政府组织、国际联合会及学术机构的合作;制定规范支持和管理国际体育运动发展基金的使用。
政府间体委应由代表大会选出的18个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成员国组成,每个成员国派代表参与委员会的计划制订等事宜。每届大会改选其中的一半,任期4年。委员会2年召开一次代表大会,需要时可召开特别会议。每个成员国有1票表决权。委员会在其全体会议上选出1名主席、5名副主席组成执行局,处理地区事务的协调和日常工作。常设咨询委员会通过提供体育教育和体育活动相关的建议和技术支持,协助政府间体委的工作,每2年召开一次会议,与会成员包括相关的联合国组织、相关的地区政府间组织、国际奥委会和残奥委会、委员会指定的非政府组织和专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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