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0-10-02~1966-08-24)
中国共产党的主要创始人之一,马克思主义理论家、哲学家、宣传家和教育家。名庭芳,字永锡,号鹤鸣。
生于湖南零陵,卒于湖北武汉。1913年留学日本第一高等师范,第二年因病辍学回国。1917年考入日本第一高等学校,学习理科。1918年回国与许德珩等共同发动反对段祺瑞政府的学生示威运动,示威运动失败后于同年再赴日本全力钻研马克思主义。1920年回国,与陈独秀、李汉俊、俞秀松、陈望道等成立中国共产党上海发起组,主编《共产党》月刊。1921年2月起代理上海共产主义小组书记,联络全国各地共产主义小组,筹备中国共产党的全国代表会议。1921年7月出席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负责大会会务,参与起草会议文件,当选为中央局宣传主任。1921年9月创办人民出版社。1922年11月应毛泽东之邀担任湖南自修大学学长,主编《新时代》杂志。1923夏秋时节,在国共合作方式问题上与陈独秀产生严重分歧,因不满陈独秀的家长制作风而愤然脱党。1926~1927年先后任国民革命军中央军事政治学校代理政治总教官、国民革命军总司令部政治部编审委员会主席及武汉图书馆馆长。1927年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失败后,曾任教于武昌中山大学、上海政法学院、上海暨南大学、北平大学法学院、中国大学、朝阳大学、广西大学、广东中山大学、湖南大学等校。他不顾反对派的解聘、通缉、搜捕、毒打等种种迫害,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研究和宣传。他还于1928~1932年在上海创办昆仑书店、笔耕堂书店,出版马克思主义著作。1932、1933年,受中国共产党组织委托先后赴泰山和张家口为冯玉祥讲学并劝说冯玉祥联共抗日。抗日战争期间,再度为冯玉祥及其研究室讲授马克思主义哲学。1949年12月,由毛泽东、李维汉、张庆孚作历史证明人,由刘少奇作介绍人,重新入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先后任中央政法干部学校副校长、湖南大学校长、武汉大学校长,当选为第一、二、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学部委员、中国哲学学会会长。
李达为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传播和发展贡献了毕生精力,在哲学、经济学、政治学、史学、法学、教育学等众多领域都取得了开拓性成就,而以哲学方面的成就最为突出。他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在中国的最早传播者之一,是现代中国运用马克思主义进行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名家大师”之一。
1918~1919年,他在日本期间就翻译了《社会问题总览》《唯物史观解说》,发表了《什么叫社会主义?》《社会主义的目的》《战前欧洲社会党运动的情况》等文章。他在中国共产党建党前后发表的《社会革命的商榷》《讨论社会主义并质梁任公》《无政府主义之解剖》《评第四国际》等论著,比较完整准确地阐明了无产阶级的社会革命论,旗帜鲜明地批驳了当时中国国内外的反马克思主义思潮。1922~1924年,他翻译了《女性中心说》《劳农俄国研究》《产儿制限论》《中国关税制度论》等著作。他于1926年6月出版的《现代社会学》,是中国第一部联系中国革命实际系统论述历史唯物主义的著作,深受革命者的欢迎,重版达14次。1928~1930年,他发表了《中国产业革命概论》《社会之基础知识》《民族问题》等著作,翻译了《法理学大纲》《妇女问题与妇女运动》《社会科学概论》《现代世界观》《农业问题之理论》《经济学入门》《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基础理论》《土地经济论》《理论与实践的社会科学根本问题》等著作。在《中国产业革命概观》《社会之基础知识》《民族问题》等著作中,运用历史唯物主义剖析了中国社会,对中国革命的性质、任务、对象、动力、前途等根本问题作了正确的论断,在革命低潮中回答了中国向何处去的问题。1932~1937年,他撰写了《社会学大纲》《经济学大纲》《社会进化史》《货币学概论》《辩证法的唯物论问答》,翻译了《政治经济学教程》和《辩证法唯物论教程》。他的《社会学大纲》,对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了全面系统而有独创性的阐述,被毛泽东誉为中国人自己写的第一本马克思主义的哲学教科书。1947年,他撰写了用马克思主义观点剖析法律现象的专著《法理学大纲》。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他发表了《社会发展史》《〈实践论〉解说》《〈矛盾论〉解说》《谈宪法》《实用主义——帝国主义的御用哲学》《胡适反动思想批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讲话》《历史唯物主义讲座》《唯物辩证法大纲》等论著,在研究和宣传马克思主义哲学,特别是毛泽东哲学思想方面作出了新的贡献。他勇于坚持真理的革命精神和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受到人们的高度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