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前551~前479)
中国古代思想家、哲学家、教育家、政治家,儒家学派创始人。名丘,字仲尼。
春秋末期鲁国人。先世为宋国贵族,因避内乱迁居鲁国。父叔梁纥,母颜氏。鲁襄公二十二年(公元前551)生于鲁国陬邑(今山东曲阜)。鲁国是周公的封邑,素称“礼乐之邦”;春秋末年,礼崩乐坏,社会政治秩序弛废,然而“周礼尽在鲁”,鲁国的礼乐制度仍然保存完好。鲁国的文化环境深刻影响了孔子思想的形成。孔子三岁丧父,家道中落,早年做过管粮仓、管放牧的小官;他“少好礼”,自幼熟悉传统礼制,青年时便以广博的礼乐知识闻名于鲁,从事儒者之业,以办理丧祭之礼为生。中年聚徒讲学,从事教育活动。年五十,曾一度担任鲁国的司寇, 摄行相职,积极推行自己的政治主张,不久因与当政者政见不合而弃官去鲁,偕弟子周游列国,宣传自己的政治主张和思想学说,终未见用。晚年回到鲁国,致力教育事业,整理《诗》《书》,删修《春秋》,以传述六艺为终身志业。他开创了私人讲学的传统,主张“有教无类”,弟子众多,据说有三千,身通六艺者七十余人。孔子的思想学说主要记载于他的学生纂辑的《论语》中;《左传》《史记·孔子世家》也记载了一些孔子的言行,都是比较可靠的研究孔子思想的资料。
孔庙的拓片
孔子以“仁”的概念为核心,创造性地建构了一个富于哲学意义的思想体系;同时又以儒家学派和经典传承为基础,开创了博大精深、卓有特色的儒家文化体系。
孔子确立了儒家“留意于仁义之际”的思想传统。他的仁学是以“仁”为价值核心、以“礼”为外在规范的思想体系。“仁”的语词在春秋时期已广泛使用,然而孔子赋予其新的含义,使之成为中国哲学史上最重要的哲学范畴之一。《论语》记载:“樊迟问仁,子曰:‘爱人’。”(《论语·颜渊》)又说:“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论语·雍也》)仁的本义是爱人,视人如己,推己及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论语·颜渊》)。这也就是所谓的“忠恕”之道。“礼”作为一种行为规范,是对行为的某种节制、约束。节制就是行为者对他人的宽容、礼让,并通过这一行为实现人际关系的和谐,其精神实质即仁。孔子常说:“人而不仁,如礼何” (《论语·八佾》)、“礼之用和为贵”(《论语·学而》)、“克己复礼为仁”(《论语·颜渊》)。孔子对人的终极关怀的仁爱思想,表现出一种人本主义倾向。
孔子所谓“义”是指适宜的行动及其社会准则,即衡量人的行为是否合理的道德尺度。孔子经常把“义”与“利”对照起来讲,“利”是指功利即物质利益。在义利关系问题上,孔子主张“义以为质”(《论语·卫灵公》)、“义以为上”(《论语·阳货》),认为道德价值高于物质利益,人的精神需要远比物质需要有意义。他不否定利的价值,认为“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论语·里仁》),追求富贵利禄是人们的普遍心理,“富而可求,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论语·述而》)。但认为求利是有条件的,不能“不义而富”“放于利而行”,而应“见利思义”“见得思义”。
孔子周游列国图(选自明代《圣迹图》)
孔子“正名”学说中的“名”是周礼的抽象表达,因为周礼在本质上就是名位制度。孔子推许西周的礼乐制度,赞叹说:“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同时他又痛感自己身处一个礼崩乐坏的时代,所谓“天下有道,则礼乐征伐自天子出;天下无道,则礼乐征伐自诸侯出”。(《论语·季氏》) 孔子认为维护周礼,须从“正名”入手,他说:“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论语·八佾》)孔子“正名”思想涉及“名”与“实”之间关系的哲学问题,其社会作用在于用周礼的形式去匡正已经产生变化的社会现实。孔子对于一切破坏周礼的行为严词谴责,他批评:鲁国季氏窃用天子之礼,“八佾舞于庭”,孔子对此极为愤慨,认为“是可忍也, 孰不可忍也?”(《论语·八佾》)另一方面,正名思想也涉及名与实的关系,启发了古代逻辑思想的发展。
孔子的政治思想充分体现于“为政以德”命题中,同时它也是其仁学的必然要求。孔子认为: “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论语·为政》)当政者若仅仅依靠政令与刑罚治理人民,最多使民免于犯罪,但无法使其耻于犯罪;而以伦理道德引导人民,以礼乐教化人民,老百姓不仅耻于犯罪,还会自觉地遵守行为规范。当然,德化和刑罚都不可或缺,也不可偏废,“政宽则民慢,慢则纠之以猛;猛则民残,残则施之宽。宽以济猛,猛以济宽,政是以和”(《左传·昭公二十年》) 。良好的社会秩序有赖于宽猛相济、德刑并施;但在他看来,刑罚只能矫偏救失,解决已然的问题,而道德则能防患于未然,使民“有耻且格”。同时,只有以德行政才能得众,“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而德政的前提则是为政者“身正”,因为“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论语·颜渊》)“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论语·子路》)“子欲善而民善矣”(《论语·颜渊》)。德政要求惠民、养民、利民,“因民之所利而利之”(《论语·尧曰》),使民以义。
孔子之前的“仁”“义”仅仅是一般的德目而已,正是孔子建构了以仁义为核心的道德规范体系,使“仁义”成为统摄诸德目的核心概念。“子张问仁于孔子,孔子曰:‘能行五者于天下,为仁矣。’请问之,曰:‘恭、宽、信、敏、惠。’”(《论语·阳货》)恭、宽、信、敏、惠等道德规范都是仁的体现。仁并非统治者的特殊行为规范,而是对所有人内在的道德要求。“弟子入则孝,出则悌,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行有余力,则以学文。”(《论语·学而》)孝悌为仁之本,它由亲亲敬长之道拓展而来,以事亲从兄之心对待他人。他提出“性相近,习相远”的朴素人性学说和“为仁由己”的德性自律原则,强调道德修养的主体性,“君子求诸己,小人求诸人”(《论语·卫灵公》),“仁远乎哉?我欲仁,斯仁至矣”(《论语·颜渊》)。要求人们“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论语·述而》),认为一个有道德的人,应是“无求生以害人,有杀身以成仁”(《论语·卫灵公》)。
中庸之道既是孔子伦理实践的方法论,也是其实现人生意义的境界说。“中庸”一词始见于《论语》,是由孔子提出的一种最高意义上的美德,“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论语·雍也》)孔子所说的“中庸”濡染于由来已久的“执中”“用中”思想传统。关于“中庸”的含义,孔子有“执两用中”“中立不倚”的说法,要求人们在观察和处理问题时,严守中道,而“过”或“不及”都偏离了中庸之道。作为一种根本原则,“中庸”贯串于孔子思想的各个方面。
孔子特别重视学习和教化、知识和智慧,强调在学习和教化过程把精神价值和文化秩序内化于人;同时他也是中国历史上首创私人办学的教育家、古代教师的鼻祖。他认为教育是关系到社会文化发展的重要内容,“子适卫,冉有仆。子曰:‘庶矣哉!’冉有曰:‘既庶矣,又何加焉?’曰:‘富之。’曰:‘既富矣,又何加焉?’曰:‘教之。’”(《论语·子路》)“学而时习之”“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下学上达”等都是他的名言。孔子讲学的主要内容包括“文、行、忠、信”(《论语·述而》),“德行、政事、文学、言语”(《论语·先进》)等,经典依据即《诗》《书》《礼》《乐》《易》《春秋》之“六艺”,属于古代的人文教育。他“游文于六艺之中”,对古代经典进行了系统的整理、研习和传述,既开启了古代重要典籍的经典化与解释史,也奠定了儒家人文教育的基础。
孔子杏坛讲学图
春秋时代,传统天命与鬼神等古代宗教意识日渐式微,人文理性日益发展,然而传统的天命论与鬼神观念仍深刻影响着人的精神世界。孔子的天命思想与鬼神观念亦呈现出某种复杂和矛盾的特质:他有时把天视为宇宙间有意志的主宰者,如说“天生德于予”(《论语·述而》)、“知我者其天乎”(《论语·宪问》)、“获罪于天,无所祷也”(《论语·八佾》)、“天之将丧斯文也, 后死者不得与于斯文也;天之未丧斯文也,匡人其如予何”(《论语·子罕》)等,似乎“天”是一个有意志的、起主宰作用的人格神。另一方面,孔子又认为,天有“天命”,它是超越性存有,不依人的主观意志为必然性,既可决定人的生死,也决定社会的治乱兴衰,如说“道之将行也与,命也,道之将废也与,命也”(《论语·宪问》)。人应“畏天命”“知天”“知命”,认为 “不知命,无以为君子也”(《论语·尧曰》)。只有认识和把握了天命, 才能顺天应命,在实现自己的理想和信念的过程中勇往直前,获得“从心所欲不踰矩”的自由。因而他特别强调“为仁由己”,轻鬼神而重人事,“不语怪、力、乱、神”(《论语·述而》),主张“务民之义,敬鬼神而远之”(《论语·雍也》)。他对天命与鬼神态度的矛盾性在于:既承认了超越性的主宰,又充分肯定了人的主体性。孔子已经开始谈论“性与天道”,但语焉不详,“夫子之言性与天道,不可得而闻也”(《论语·公冶长》),然而“性与天道”却在儒家后学那里得到了长足的深化发展,并进一步扬弃了传统的天命与鬼神观念。
孔子作为儒家学派的创始人,自汉代起,就深受历代统治者的尊崇,被封为“文宣王”“大成至圣先师”,被后世尊为万世师表。孔子思想博大精深,广泛涉及哲学、政治、伦理、历史、文学、艺术、宗教、教育等诸多领域,是儒家思想的渊薮和儒家文化的基础。他所创立的儒家学派、所弘扬的儒家文化长期以来都是传统思想的主流和传统文化的主干,而且深刻地塑造了中华民族的精神世界,影响了古代中国社会历史的发展,是极其重要的古代思想文化遗产。因此孔子成为古代中国文化的重要象征,儒家文化也成为古代中国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主要代表。孔子及其创立的儒学还播散于海外,尤其东亚和东南亚地区深受儒家文明的辐射和影响,并且延续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