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11-04-26~1776-08-25)
英国经验主义哲学家、自然主义和情感主义的伦理学家、历史学家、政治评论家和经济学家。
生于英国北部爱丁堡地区一个破落贵族家庭,卒于爱丁堡。12岁起开始读大学,其间曾因为家庭经济困顿中止学业,在家学习。18岁时休谟读J.洛克、G.贝克莱著作很有所得,即开始专攻哲学。由于休谟是家中次子,继承不到多少遗产,所以青年时期的休谟在研读哲学和著述外,不得不忙于谋生和各项生活杂务,先后从事过一年商店职员(22岁),一年侯爵家庭教师(34岁),一年陆军中将幕僚(35岁),一年将军的军法官兼秘书(37岁),常年奔走在外。到42岁时,休谟才在爱丁堡购置房产并安定下来,但年轻时因为经济一向窘迫而未能成家的休谟,在中年后却没有遇到过理想的婚姻机会,所以终身未娶。常年陪伴他的是其终生未婚的姐姐卡德琳。
多年笔耕不辍的勤奋,繁多的各种著述,给中年以后的休谟带来社会声望和经济地位两方面的显著成功。随着著作的外译和传播,休谟也具有了很高的国际声望。其思想在法国的影响力一度超过在英国的情形,其著作的法文译本在欧洲广泛流传,休谟也与法国思想界著名人物如J.-J.卢梭、C.-A.爱尔维修等,甚至与北美殖民地的富兰克林等都建立了友情和交往。这个时期起休谟开始与英国的国家政治发生越来越多的联系。1762年休谟参加了爱丁堡政界人士俱乐部;次年担任英国驻法公使私人秘书并前往巴黎,后又担任大使秘书。在巴黎停留的两年多,休谟与法国的百科全书派及一些启蒙思想家们过从甚密。到1767年时,56岁的休谟还曾应邀入阁,担任一年半左右的国务副大臣,负责北方部。休谟65岁时重病卧床,一年后去世。
休谟是苏格兰启蒙运动重要代表人物,启发了I.康德的三大批判,对后世哲学思想影响极为深远。休谟的主要著作有《人性论》《人类理智研究》《道德原理研究》《自然宗教对话录》《不列颠史》等。
休谟是一位极其早慧的哲学家,在20余岁时,就写成了不朽代表作《人性论》(前2卷于1739年出版,第3卷于1740年出版)。在这本书中休谟展现出了对人性和社会的惊人洞察力,书中关于人性、情感、道德、社会、正义的思想相当成熟,直到今天书中的种种洞见仍然令人赞叹不已。休谟在书中指出,人性一方面自利,另一方面又因为社会生活的塑造而具有同情心。在自利、同情心以及资源有限性这三个前提条件下,社会中的人们必须要形成以私有财产权为核心的社会正义制度,方能确保人们的长远利益。在《人性论》出版6、7年后,休谟又将其内容重新修改编订,最后以《人类理智研究》和《道德原理研究》为题先后出版。这是两本短小精悍的哲学专著,脉络清晰、论证集中有力,充分展示出休谟哲学的优势和魅力。这两本书在出版之际就取得巨大成功。其中《人类理智研究》在1748年4月出版后,仅仅隔了7个月就得以再次出版,可见其受欢迎程度。也是在这一年的11月版上,休谟才第一次署其真实姓名;以前的著作都是匿名出版。
休谟手迹
《自然宗教对话录》是休谟宗教主题的专著。休谟在书中借人物之口几乎是半公开了自己接近于无神论的立场。但其实在此之前,人们早就猜测休谟是个无神论者,而这在当时社会是非常危险的对个人指控。休谟一生中曾经两次谋求大学职位,分别是33岁时的自荐和39岁时的友人推荐,但都在反对者的破坏下未能如愿。休谟坚定的经验主义、对于不确切知识对象的怀疑主义以及对于宗教中种种迷信因素的有力驳斥,都让休谟在思想领域树敌颇多,不断有各种以休谟观点为批判对象的文章和书籍发表。休谟曾告诉友人,反对他的大书小册子多到可以摆满一个大房间。在休谟45岁时,曾有人把休谟著作呈交给苏格兰长老会最高宗教裁判会议,试图促成对休谟的制裁。在休谟50岁时,罗马教廷将休谟著作登入了《禁书目录》。在基督教全面统治人们精神生活的年代,休谟始终坚持以科学主义态度研究人类的精神世界;无论世俗社会的迫害还是生命自身的软弱及有限性,都不能撼动他的坚定立场。在休谟去世前几天,他还向来探望的朋友道出:所谓死后有来生的观念,是最荒诞不经的念头。这位永远忠实于自己睿智头脑与精深洞察力的哲人,一生中留下了卷帙浩繁的精彩著述,却从未获得过博士或教授头衔。这只能说明休谟所生活的时代,远远落后于休谟的超前思想。
休谟也是一位著名的历史学家。1752年开始,休谟有3年时间在苏格兰律师公会图书馆担任管理员和公会书记,有机会利用图书馆的丰富藏书,因此撰写出《不列颠史》。第一册就很成功,印数高达几千册;此后数年内不断有英国史的相关著述陆续出版。
此外,休谟对政治学、经济学等也有精深研究。作为政治家的休谟同情美国革命,时常撰写政论文章,对于英国的政治态势和党争也时常提出犀利的批评,这方面的论文汇集成了《休谟政治论文集》。休谟还出版了《政治论》一书,其中既有“论权力平衡”“完美国家之我见”等政治学篇章,也有“论商业”“论货币”“论贸易差额”“论税收”等经济学篇章。比休谟晚出生12年的另一位英国思想大师A.斯密,与休谟交往密切并受到其思想的影响。
生活在人类历史上第一个现代民主法治国家的休谟,站在现代社会的发端期,是第一位善于用社会视角来观察人性、观察道德和政治的哲学家,堪称人类第一位社会学家。在《人性论》中,休谟的社会视角已经相当明显,到《道德原理探究》中,休谟更是直接以社会情感、社会美德来指称同情、慈善、正义等。因为具备了社会视角和分析框架,所以休谟对自己提出的从“是”中如何而来“应当”这个“休谟难题”能够做出很好的解答。休谟对此的回答是:①人出于自利,在理性的运用下就会关注公益,因为人是社会存在物,个体的福祉有赖于社会公益。②人都有同情心(共情能力),会自然地倾向于正义情感;因为关怀公益所呈现出来的那种德,是所有人都能感受到的、具有极强感召力的德。③各种社会的文化建构、精神建构、制度建构,比如道德观、价值观、正义制度等等,只有与人性最基本的自然特征一致或符合,才能够存续下去。因此从根柢处说,人类感受苦乐的自然生理特征,以及人的社会性生存方式,共同构成了社会中价值观、道德准则以及社会正义制度的最深层根基。
怀疑论经常被误以为是休谟哲学的最精华部分,但其实怀疑只是工具性、让步性、策略性的,并非休谟哲学的最终追求。休谟哲学的精华部分应该是他对人类社会世界的洞察,以及在此基础上所形成的正义观、社会哲学和政治哲学。休谟以其科学主义的研究态度和人文主义的社会情怀,对于从人性到道德到社会政治的全面描摹,形成了关于现代社会的第一个全面哲学。
• 莫斯纳 O.大卫•休谟传.周保巍,译.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17.